根据《中国科学院机关全院岗位聘任制实施办法》(人教字〔2001〕137号)的规定和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的需要,公开招聘管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布岗位,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有关处的主要职责
(一)招聘岗位
1.综合规划处:业务主管或业务助理1名;
2.信息技术处:业务主管或助理2名;
3.能源处:业务主管或助理2名;
4.光电空间处: 处长1名, 业务主管或助理1名。
(二)基本条件
1.处长: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较深入地了解和掌握相关领域的发展趋势与动态,具有能够全面承担本岗位工作的能力与水平;有好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北京市户口,年龄不超过40岁。
2.业务主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专业职务,有一定的科研或管理经历。北京市户口,年龄不超过35岁。
3.业务助理: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历,有科研或管理经历。北京市户口,年龄不超过35岁。
(三)、相关处的主要职责
1. 综合规划处
在局长的领导下,承担院战略高技术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根据局领导的决定,制定本局的工作计划、规章制度,负责协调全局工作和业务活动;研究制定本局负责的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的规划、要求等,负责日常综合管理;研究制定本局科技项目的规划、立项、招标、监督、评价和验收的条例、规定和要求,负责项目和成果的综合统计和分析研究;归口联系院内外相关综合部门;负责相关计划的综合管理,牵头组织并会同有关处负责成果奖励、机构建设、条件保障、人才计划、院地合作等各项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办,承担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局的日常政务、信息系统、宣传、档案、安全、保密、人事和财务管理等。
2.信息技术处
负责院信息科学技术领域科研业务管理,并作为院信息科技创新基地的办公室负责其日常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制定院相关领域发展规划、战略和实施计划;组织管理重大创新计划与任务,统筹资源配置,联系本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负责本领域与国家有关部门对口联系,组织本领域与地方、企业和大学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引导和指导相关领域部署,协助研究所科技布局调整和优秀人才遴选;组织协调研究所参与国家相关领域科技计划项目、任务的竞争立项,参与有关项目的管理。
3.光电空间处
参照信息技术处的职责,负责院空间与系统科学技术领域科研业务管理,并作为光电与空间科技创新基地的办公室负责其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4.能源处
参照信息技术处的职责,负责院能源科学技术领域科研业务管理,并作为能源科技创新基地的办公室负责其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三、待遇按中科院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1.自发布招聘通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截至时间为2005年8月30日(以收到日期为准)。
2.应聘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岗位竞聘申请表(请下载后填报);
(2)应聘本岗位的理由和对应聘岗位的认识;
(3)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独立撰写或已发表的论文、报告(原件、印刷件、复印件皆可);
(5)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其它文件、资料;
(6)中科院机关外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体健康证明。
3.资格审查:
经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初审,合格后通知参加竞聘会。
4.竞聘:
每位竞聘者作15分钟的竞聘报告,答辩5分钟。报告的主要内容:个人情况介绍,应聘本岗位的理由和对应聘岗位的认识,今后工作设想等。
5.联系人: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综合规划处 刘桂菊
联系电话:010-68597216
E - mail:guiju@cashq.ac.cn
传 真:010-6859721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
邮政编码:100864
应聘者请先将岗位竞聘申请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上述电子信箱。
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
二〇〇五年八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