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及声学所补充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请全体参保人员及时报送2011年度发生的医疗票据(包括收据、诊疗费、处方等),现将医疗费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1年度医保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自付一部分)总额在5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请务必携带单据、蓝本首页复印件、病历本,于2012年1月5日、6日(周四、周五)两天全天(8∶00-11∶30,13:30-16:00)集中报送,届时中意保险公司的理赔专员将上门服务、答疑,工作地点设在DSP大楼地下老干部活动室。
注:本次是对于针对2011年度医疗费的最后一次集中报销,请各参保人员务必在2012年1月5日-6日来所进行报销。
联系人:刘沫
联系电话:82547892
人事教育处
201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