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年底将至,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及声学所补充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请全体参保人员及时报送2010年度发生的医疗票据(包括收据、诊疗费、处方等),现将具体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医保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包括未用社保卡结算的单据)总额在5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请尽量于2010年12月9、10日两天上午8∶30-11∶30集中报送,届时中意保险公司的理赔专员将上门服务、答疑,工作地点设在DSP大楼地下老干部活动室。
请需要报销的参保人员务必带上自己的社保卡、医疗蓝本。如12月9、10日未能来所报销的,我们将在2011年1月份再安排一次集中受理,请届时查看通知。
联系人:刘沫
联系电话:62646279
人事教育处
20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