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科发传播字〔2015〕7号)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科院把信息公开作为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透明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声学所严格按照国家及中科院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体制机制,规范充实公开内容。一年来,声学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声学所明确:综合办公室是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以及所管理部门信息公开的日常协调和组织实施。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全所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以及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所保密委员会负责总体指导研究所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责任落实情况。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中涉及违法违纪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声学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工作责任明确落实。
2.健全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信息公开指南》、《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信息公开目录》、《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信息公开申请办法》和《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信息公开与监督机构》等一系列制度发布,通过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声学所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建立了一整套信息公开制度。
3.借助所网平台,加强在线服务。在声学所门户网站开通“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联系方式”等栏目,方便公众主动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其它专栏公开信息情况。2015年,声学所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及其他专栏,共发布全所各方面工作相关信息85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声学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声学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但距离国家、中科院和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载体需进一步拓宽,公开的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
2016年,声学所将重点做好以下信息公开工作:
1.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信息公开目录》所列信息。
2.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