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单元:
根据《声学所“十三五”自主科研项目部署方案》(声科字〔2016〕30号)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即将开始率先计划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分两批进行评审:11月中旬,评审所本部9个研究单元申报的科研类项目;11月下旬,评审3个研究站申报的科研类和科研支撑类项目。
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审方式
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提问及答疑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三、具体要求
各研究单元请于11月14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2份(双面打印,含电子版)提交至科技发展部。
四、联系人
殷宝友 崇福楼311室 82547925
特此通知。
附件:率先计划项目申请书格式
科技发展部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