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2017年新建科研楼开工,受地下室施工影响,施工区域需要围挡,现有停车位将大幅度减少。为进一步规范园区机动车出入管理,维护园区交通秩序,确保园区安全稳定,现开始办理2017年机动车通行证,就办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从2017年1月1日起,所有职工使用2017年度机动车通行证出入园区;2016年度机动车通行证作废,停止使用,一律不得出入园区。
二、办证范围
须声学研究所正式职工的车辆,每人限办一个;其余人员不予办理。
三、收费标准
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
四、办证时间
2016年11月15日起(周末除外)开始更换、办理2017年度园区机动车通行证;办理机动车通行证截止时间至2016年12月30日,逾期原则上不再办理(职工本人新购机动车除外)。
五、办证申请
为规范园区机动车管理,2017年度园区机动车通行证上须显示机动车牌号,每个通行证上不得超过两个车牌号码,请各研究单元、部门于2016年11月1日前将《声学研究所园区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交至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依据申请表相关内容制作车辆通行证;如遇出差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提供申请的正式职工,原则上按照原登记车牌号码制作。
六、办证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崇福楼四楼412室 李 飞 01082547855 13910580796
七、注意事项
1、所有办理机动车通行证的正式职工须填写申请表,携带本人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2、已办理2016年机动车通行证的,领新证时交回旧证。
3、因车位有限,车辆使用人与车辆所有人不相符的,车辆所有人应为使用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的车辆,并提供能够证明是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证件或复印件。
4、园区机动车通行证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制发,负责具体事宜。
5、车牌号与通行证上登记的车牌号须一致,方可出入园区。
声学研究所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