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开展院属京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科发人函字【2016】4号)文件精神,现就声学所数据采集(核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数据采集(核对)范围:
本部门事业编制在职人员(截至2015年12月31日,以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名单为准)。
-
具体实施要求:
请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核对发放的《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登记表》中的各项信息,对其中错误(或存疑)的内容进行更改(或标注),并在空白栏目上填写相关信息,核对完毕后本人签字,并由各部门收齐后于2016年3月18日前交人力资源部。
请各部门协助采集本部门人员的手机号码、通讯地址及邮编,于2016年3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liumo@mail.ioa.ac.cn。
人力资源部
201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