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依据《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声人字〔2005〕8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声学所职能部门、研究站及嘉兴分中心2013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在所务会的领导下,分别成立职能部门、研究站及嘉兴分中心绩效评估小组。
1、职能部门绩效评估小组:
组 长:王小民
副组长:马晓川
组 员:所务会成员,实验室主任,研究站站长、书记,嘉兴分中心主任、职代会主席团成员(不含职能部门代表)。
2、研究站及嘉兴分中心绩效评估小组:
组 长:王小民
副组长:马晓川
组 员:所务会成员,实验室主任,职能部门各处处长。
二、时间安排及步骤:
(一)考核时间:2014年2月20日(2014年所工作会议期间)。
(二)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
1、在职能部门进行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由职能部门绩效评估小组依据各部门2013年度工作目标、《职能部门管理评分表》及《职能部门服务评价表》,进行管理和服务评估。
管理评估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平均值为各部门目标评估成绩,占部门绩效的70%。
服务评估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平均值为各部门服务评估成绩,占部门绩效的30%。即:
部门绩效成绩=管理评估平均得分×70%+服务评估平均得分×30%
2、由主管人事的所领导和纪委负责人负责监票和成绩汇总。
3. 由主管所领导负责将经领导小组确认后的结果及改进和提高绩效的建议反馈给所主管的部门。
4、绩效评估结果的使用按照《办法》执行。
(三)职工个人绩效评估于2014年1月完成:
1、由个人写出书面工作总结,交直接上级;
2、副所长、副书记、所长助理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由所长考核,所领导的考核结果由人教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院有关部门备案并存档,所长助理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成绩由人事教育处存档;
3、实验室主任的年度考核结果由所务会讨论确定,由主管人事的所领导负责签署考核意见,结果由人教处存档;
4、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的绩效评估及结果反馈,并将最终结果报人事教育处备案。
(四)三个研究站及嘉兴分中心的绩效考核
1、各研究站及嘉兴分中心在对2013年度全面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站及嘉兴分中心绩效评估小组对其进行业绩评估;由各研究站职工对各站站长主要从管理和创新文化两方面进行民主测评。
业绩评估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平均值为各研究站业绩评估成绩,占研究站最终绩效成绩的70%;民主测评成绩占30%。
2、绩效评估结果的使用:按照《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研究站站长绩效考核与薪酬核定暂行办法》执行。
三、申诉
对本部门或个人绩效评估结果有异议或不服者,可于2014年3月31日前(三站及嘉兴分中心以收到最终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为限)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所领导提出书面申诉,主管所领导在与其他所领导交换意见后,予以答复和说明。
声学所人事教育处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