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所各位职工: 我所已于2005年4月加入了北京市医保,并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如果您今年的门诊药费累计已超出500元,请您于11月20日前将药费单据交到人教处,如果之后再有发生的药费,请您最迟于2006年1月5日之前交到人教处。 人事教育处 二OO五年十一月四日 |
全所各位职工: 我所已于2005年4月加入了北京市医保,并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如果您今年的门诊药费累计已超出500元,请您于11月20日前将药费单据交到人教处,如果之后再有发生的药费,请您最迟于2006年1月5日之前交到人教处。 人事教育处 二OO五年十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