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及声学所补充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请全体参保人员及时报送2011年度发生的医疗票据(包括收据、诊疗费、处方等),现将具体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医保范围内实时结算后自付的医疗费(自付一部分)总额在5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请务必于2011年10月17日、18日两天上午8∶00-11∶30集中报送,届时中意保险公司的理赔专员将上门服务、答疑,工作地点设在DSP大楼地下老干部活动室。
请需要报销的参保人员务必带上自己的社保卡、医疗蓝本首页复印件以及病历本。如届时未能来所报销的,我们将在2011年年底再安排一次集中受理,请注意查看通知。
联系人:刘沫
联系电话:82547892
人事教育处
201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