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卢嘉锡青年人才奖评选与奖励办法>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10〕55号)的有关规定,全院将授予50名优秀青年2012年度卢嘉锡青年人才奖。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在本领域取得重要的学术成就或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突出的经济社会效益,表现出良好的潜质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4、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5、年龄35周岁(含)以下。
二、荣誉与奖励
1、获奖者将获得由院统一颁发的荣誉证书。同时,每人将获得5万元奖金,即在获奖后的5年中(含获奖当年),每年可获得奖金1万元。
2、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中,同等条件下获奖者可优先聘任于上一级岗位。
3、根据各单位的情况和资助额度,5年内获奖者将优先获得一次院青年前沿领域项目或所长基金项目的支持,支持经费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4、为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5年内获奖者可优先获院公派留学支持一次;或到国内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进行合作研究3-12月,院将给予经费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资助(每年支持10名获奖者)。
5、为鼓励优秀青年人才拓宽视野,加强合作与交流,促进多学科交叉研究,每2年院将组织一次青年科技创新论坛,特邀获奖者参加,为获奖者提供交流合作平台。
三、推荐名额: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并明确推荐人选所属的领域,具体包括数理科学(含数学、物理、天文、力学等)、化学、生命科学和医学、地球科学、技术科学、信息科学、技术支撑(含成果转化)与管理学等7个领域。一般每单位同一学科领域向院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结合我所的学科方向可在数理科学、地球科学、技术科学、信息科学4个领域各推荐1名候选人。被推荐人选一般应属于向院推荐的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候选人或已入选的会员。
四、推荐程序及材料上报:
1.实验室推荐:各实验室或研究站可推荐1人,于2011年9月27日前将《中国科学院卢嘉锡青年人才奖推荐表》(见附件1)报人事教育处;
2.所专家组推荐:人事教育处将组织由所领导、学术委员会成员等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遴选,产生声学所候选人4人;
3.材料上报:人事教育处组织候选人推荐材料,上报中科院人事教育局。
联系人:刘卫华、李娟
联系电话:62565810
人事教育处
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