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学所工程博士专业增列申报通知
所属各单位:
近日接到研究生院组织申报工程博士专业培养学科点申报工作并要求5月15日前上报。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组织本室研究生导师进行讨论后,于13日前形成一致意见后汇集到学科组组长处,由各学科组指定专人汇总整理后,确定本学科拟申请工程博士增列专业名称,并补充完整相关材料,将《工程博士专业增列申请简表》(见附件一)及工程博士专业增列申请材料(按附件二要求撰写)等两份材料的电子版交研究生部,纸质版经学科组组长签字后一并上交。经汇总后,交由学位委员会审议上报研究生院。
申报专业说明:具体专业可参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授权点》、《有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需求的培养单位名单》。
学科组申报截止时间:5月14日上午。
联系邮件:edu@mail.ioa.ac.cn
人事教育处(研究生部)
2011年5月10日
附件一:工程博士专业增列申请简表
申请工程博士增列专业 |
培养特色和社会需求 |
学科带头人、学术队伍情况 |
依托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的情况 |
培养工程博士的实践环境条件,以及与行业、产业和企业合作情况等 |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考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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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工程博士专业增列申请材料主要内容
一、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的基本条件
1、 具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与生产项目;
2、 培养领域工程特色鲜明;
3、 与相关行业、产业和企业联系紧密;
4、 相关培养领域有博士培养点。
二、具体材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试点学科专业的名称。该名称不受学科专业目录所限,可根据依托项目及社会需求情况,自行拟定;
2、试点学科专业的培养特色和社会需求;
3、试点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介绍及学术队伍情况;
4、试点学科专业依托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的情况,包括项目背景意义、研究主要内容,研究进展及取得主要成果;
5、培养工程博士的实践环境条件,以及与行业、产业和企业合作情况等;
6、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考评标准。
附件三:《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授权点》
附件四:《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附件五:有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需求的培养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