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开展“社会保障卡”的发放与使用工作,实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彻底解决门诊医疗费手工报销周期长、职工垫付款负担重的问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海淀医保要求,为避免持卡就医时重复缴纳费用,发卡前需将参保人员2010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集中进行报销结算,报销后的金额将及时充入个人账户;
二、请大家于3月23~24日(周二、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将2010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据交至DSP大楼地下一层老干部活动中心;
三、为避免持卡就医时发生重复缴纳费用情况,请大家尽量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医疗费用单据。
联 系 人:张斌斌
联系电话:62646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