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年底将至,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及声学所补充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请全体参保人员及时报送08年度发生的医疗票据(包括收据、诊疗费、处方、诊断书等),现将医疗费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08年度首次报销人员,且医保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总额在500元以上的,请尽量于2008年11月26、27、28日三天上午8∶30-11∶30时间集中报送,届时商业保险公司(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理赔专员将上门服务、答疑,工作地点设在主楼229号会议室;
二、非首次报销人员也可在上述时间内送单。
三、为方便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人事教育处自12月1日起至下一年1月15日止,于每个工作日全天受理08年度医疗单据。
联 系 人:乔军
联系电话:62646279、62565810
人事教育处
2008.11.18
附件:关于2008年度医疗费用申报的告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