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随着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为规范我所劳动用工并防范用人风险,人教处拟于11月13日(周四)下午2:30在多功能厅举办“劳动用工风险及防范对策”讲座。
培训主要内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并结合我所案例进行分析。
培训对象:全所中层以上干部,请务必准时出席。
培训讲师:杨春岭律师,现为中科院半导体所、遗传与发育所、声学所等单位法律顾问,熟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成功受理过多起人事争议及诉讼,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联系方式:张云鹏,张斌斌,62572976,62646279。
人事教育处
200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