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有关部门通知,并根据该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6〕92号)精神,现将2011年选派工作的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1年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分为5个项目,其中3个为中德联合培养项目,2个为中法联合培养项目。申请人可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限报两项。录取以项目遴选时间优先为原则,申请人最终只能入选一项。
二、请所属各单位于2011年3月30日前,根据附件文件要求,将经本单位审议、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纸版及电子版(通过E-mail报送的,请注明“中欧联合培养”)报送研究生部,统一盖章上报。
三、具体选派条件、资助方式、终选名额等相关要求见《关于2011年度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发人教函字〔2010〕18号)。相关材料、附件及表格可在http://www.gucas.ac.cn/教学培养/培养管理/资助专项/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查阅、下载。
联系人:张云鹏,任小燕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