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学所申报2010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论文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接研究生院文件《关于做好2009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的通知》(院发学位字〔2010〕26号)要求,现就申请中科院优秀博士论文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选标准
“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论文”的初选标准,完全参照“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即: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与博士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刊物(或出版社)发表(或出版),得到同行专家的高度评价,或获得国家、省、部级的奖励。
3.论文符合各学科的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初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在中国科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推荐参评。优博论文评选不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已参评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4)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三、初选程序及所内截止日期
请申报者于2010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人事教育处。报送材料请详见附件文件所列个人所需准备材料部分。我所实验室及导师请积极鼓励相关学生申报各类奖项。相关通知及详细要求可参见研究生院网页http://www.gucas.ac.cn,“培养工作”栏下相关内容。
联系人:卢老师,张老师(62572976,ypzhang@mail.ioa.ac.cn)
人事教育处
201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