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院领导指示精神,现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第11号)公布如下,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科学技术部令第11号 《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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