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层干部队伍,落实《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科发党字〔2020〕18号)要求,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科发党字〔2017〕25号)《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声人字〔202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海研究站科技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本着“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合同管理” 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所内外公开招聘东海研究站站长、副站长。
一、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简介
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始建于1960年,从建站最初的以海上水声实验为主,逐渐成为面向国家水声建设和国家经济发展需求,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科研实体。东海研究站内建有两个实验水池,在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配备有双体实验船及其它辅助用船的水库试验场,并配备有试验相关的仪器设备。主要从事水声导航技术、水声定位技术、水声探测技术、超声应用技术、数字通讯及信息处理技术和医疗声学技术等领域的研究和开发。建站61年来,东海研究站承担了大量国家“863”计划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科学院重大科研项目、地方科技合作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工作,获得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研究所(地区)级成果奖,为我国水声事业发展和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东海研究站站长 1名,副站长2名。
(二)岗位职责
(1)东海研究站站长
岗位主要职责:根据声学所总体发展战略和海洋信息技术创新研究院的建设目标,组织制定并实施东海研究站的发展战略;正确把握学科的动态和发展方向,负责组织、协调、实施东海研究站承担的各项科研、支撑及平台建设任务,积极推进院地合作,完成面向总体发展目标;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培养和引进学科领域及技术带头人,建立公平竞争的激励机制,建设一支具有持续创新能力、高素质的科技队伍;合理地配置、使用和管理各项资源。
(2)东海研究站副站长
岗位主要职责:协助和配合站长完成研究站相关管理工作并完成本岗位其它工作任务目标。
三、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拔聘用研究站负责人。
(三)年龄、任职年限计算至2021年10月26日。
四、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任职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科技创新、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价值理念,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中国科学院章程,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 系统掌握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和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以及较强的分析能力、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负责本部门全部或某一方面重要工作,能为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想,并能组织实施;能够独立起草重要报告或重要文件。
4. 能够胜任现岗位工作,且业绩显著。
(二)任职资格
1.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2. 担任站长应在副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具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和组织团队完成部门职责。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对所内(含研究站)有管理经验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3. 担任副站长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三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四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所内(含研究站)有管理经验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4.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和工作负荷。
五、岗位竞聘
(一)报名时间
应聘者请于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26日将下列应聘材料交人力资源部:
1.《岗位聘用审核表》(见附件1、2),其中附件1适用于所内应聘人员,附件2适用于所外应聘人员。不得有涉密内容;
2. 所外应聘人员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个人有效证件及其它能够表明应聘人水平、能力或业绩的材料。
(二)资格审核
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竞聘答辩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作竞聘报告(PPT)20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获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提出拟聘建议人选。
六、其它
1.待遇:执行国家、中科院及声学所相关规定。
2.新提任或所外上岗的正式聘任人员须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少于六个月。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阳
联系方式:电话 010-82547884;电子邮箱 rjc@mail.ioa.ac.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