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层干部队伍,落实《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科发党字〔2020〕18号)要求,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科发党字〔2017〕25号)《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声人字〔2017〕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声学所科技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本着“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合同管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所内外公开招聘声学所职能部门中层管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一)岗位设置
(二)岗位职责
1. 综合办公室
(1)综合办公室主任,1名
岗位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综合办公室工作。负责所务、科学传播、综合档案(含科技档案)、信息化保障及建设等;为研究所提供行政管理服务,协助领导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发布和传达所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领导的指示,督促和检查各部门执行和落实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化),1名
岗位主要职责:分管信息化工作。负责研究所内的网络运行和维护,并不断推进完善办公自动化、电子化、数字图书馆等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负责制定并维护网络安全与资源共享策略,负责域名管理、空间管理、网站及安全备案等工作,负责网络、服务器的扩容和技术升级工作;负责图书馆的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科学传播),1名
岗位主要职责:分管科学传播工作。协助主任组织制订科学传播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普工作的组织、策划、创作、宣传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 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
岗位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党委办公室工作。配合所党委做好党务、党建、统战及协调工青妇等组织工作;组织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所党委的决议、决定;配合所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 人力资源部
(1)人力资源部主任,1名
岗位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人力资源部工作。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负责人才引进与培养、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薪酬福利、职工培训与发展、人事档案及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管理、博士后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研究生部主任兼人力资源部副主任,1名
岗位主要职责: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制定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及研究生培养教育管理制度;负责招生、学位管理、学科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 科技发展部
(1)科技发展部主任,1名
岗位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科技发展部工作。组织研究所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基础研究、预研等项目的申请和管理,并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及转移转化、科技合作与交流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科技发展部副主任(战略规划),1名
岗位主要职责:分管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 重大任务部
(1)重大任务部主任,1名
岗位主要职责:全面负责重大任务部工作。负责国家重大任务、先导项目、型号项目、相关专项等项目的申请和管理,并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重大任务部副主任(“大科学工程”项目),1名
岗位主要职责:分管“大科学工程”项目办公室。协助主任完成相关项目的申请和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重大任务部副主任(型号项目),1名
岗位主要职责:分管型号项目办公室。协助主任完成相关项目的申请和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 财务管理部
(1)财务管理部主任,1名
岗位主要职责:全面负责财务管理部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财务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务报表的审核及分析,组织编制财务预决算,参与项目的经费编报、审核与可行性分析,根据资金周转现状,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各项经费的日常划拨和使用监督,对研究所内各会计核算单位、异地研究单元及所属三个研究站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质量经济分析管理、重大项目的财务检查验收及基建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财务管理部副主任,1名
岗位主要职责:协助主任制定财务制度;参加预决算编制,执行预算控制;分析评价研究所经济活动及资源利用情况;负责各种财务报表的编报及复核;参与重大项目的检查验收,提供完整可靠的会计信息;负责内部控制、财务档案等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 资产条件保障部
(1)资产条件保障部主任,1名
岗位主要职责:全面负责资产条件保障部工作。负责园区规划与建设、房地产管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政府采购、固定资产与耗材管理;负责条保项目管理,组织初步设计、招投标、合同谈判及签订、验收等工作;负责相关科研装备采购项目管理和服务;“3H”后勤管理;负责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资产条件保障部副主任(条件保障),1名
岗位主要职责:分管条件保障项目全过程管理。统筹相关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包括申请立项、执行、验收、运行与评价等;根据研究所发展规划,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核心能力建设工作,持续提升研究所科研条件保障水平;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资产条件保障部副主任(基建安保),1名
岗位主要职责:分管基建、安全保卫、园区等工作。负责基建管理;负责科研生产和活动安全、科研风险评估、应急救援、隐患排除等安全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3H”、食堂、物业等后勤相关工作;负责全所房地产信息的编制及完善,协助职工住房的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 质量管理部
(1)质量管理部主任,1名
岗位主要职责:全面负责质量管理部工作。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指导和规范科研生产项目质量工作;负责质量体系、5000A体系、科研生产许可、承制单位资格等与质量有关资质的策划、认证、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科研、生产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管理;负责组织产品检验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标准化相关工作;负责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质量管理部副主任(质量管理),1名
岗位主要职责:分管质量管理工作。协助主任开展质量资质建设工作,负责质量体系和5000A体系的建立、有效运行与监督,负责科研生产许可、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质量体系和5000A体系文件,负责相关标准的编制与修订;负责组织质量过程改进、管理评审和体系内部审核;负责制订并落实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质量管理部副主任(生产调度),1名
岗位主要职责:分管生产调度工作。协助主任组织开展重大专项项目的生产工作,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组织协调与实施、产品售后服务等工作;参与组织重大专项项目合同的编制、谈签、评审、执行和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生产调度办公室的安保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 监督审计(纪委)办公室
监督审计(纪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
岗位主要职责:负责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执行监督、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受理违纪违规举报调查处理等;纪委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拔聘用中层干部。
(三)年龄、任职年限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
三、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任职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科技创新、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价值理念,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中国科学院章程,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 系统掌握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和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以及较强的分析能力、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负责本部门全部或某一方面重要工作,能为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想,并能组织实施;能够独立起草重要报告或重要文件。
4. 能够胜任现岗位工作,且业绩显著。
(二)任职资格
1.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2. 担任管理部门正职的,应在副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具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和组织团队完成部门职责。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对所内有管理经验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3. 担任管理部门副职的,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三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四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所内有管理经验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4.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和工作负荷。
(三)其他说明
对承担重要职责的中层领导人员,还应符合下列任职要求:
1. 人力资源部正职一般应具有四年以上管理或两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
2. 财务管理部正职一般应具有四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正、副职均应具有国家认定的财会岗位执业资格。
3. 科技发展部、重大任务部正职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并熟悉本单位的科研方向和承担项目情况。
4. 从事党务、人事、纪检、监督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
四、岗位竞聘
(一)报名时间
应聘者请于2020年7月7日至7月14日将下列应聘材料交人力资源部:
1. 《岗位聘用审核表》(见附件1、2),其中附件1适用于所内应聘人员,附件2适用于所外应聘人员。不得有涉密内容;
2. 所外应聘人员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个人有效证件及其它能够表明应聘人水平、能力或业绩的材料。
(二)资格审核
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竞聘答辩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作竞聘报告(PPT)15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经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为推荐人选。
五、其他
1. 待遇:执行国家、中科院及声学所相关规定。
2. 新提任或所外上岗的正式聘任人员须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少于六个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阳
联系方式:电话 010-82547884,电子邮箱rjc@mail.ioa.ac.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