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接科发人教函字〔2005〕248号通知,现将申报2005年度中国科学院公费出国留学计划通知如下。 院公费出国留学工作是我院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在培养和造就国际化人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选派办法 2005年度院公费出国留学计划中的 “高级研究学者”项目选派办法为“统一分配指标,单位择优选拔,按需派遣,院严格审批把关,保证效益质量”。其他项目由各基地和研究所等按项目要求申报,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二、项目类别 2005年度院公费留学计划选拔各类留学人员总计450名。其中 “高级研究学者”项目260名,“访问学者”项目80名,成组配套项目80名,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回访项目30名。 (一)高级研究学者项目 1. 选派条件: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科研骨干或科研管理领域骨干,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55岁以下,以高级研究学者身份派出。 2. 选派方向:与院属派出单位有密切科研合作的国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和著名大学。 3. 留学期限:1或2个月。 4.资助强度:提供往返国际旅费、生活费,生活费标准:2000美元/月,不提供其他费用。 (二)访问学者项目 1. 选派条件: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或管理骨干以及科技支撑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培养潜质的工作人员赴外作博士后研究,年龄45岁以下,以访问学者身份派出。 2. 选派方向:与院属派出单位有密切科研合作的国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和著名大学。 3. 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4.资助强度:提供往返国际旅费、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参照国家公派留学生访问学者项目奖学金资助标准。 (三)成组配套项目 1. 选派条件:成组配套项目要结合大科学工程项目、创新基地建设和重点科研项目等需要进行推荐,原则上每基地1组。团组一般为3-5人,其中学术带头人/科研骨干1-3人(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术人员/青年骨干人才/管理人才1-2人(中级以上职称/职务)。 2. 选派方向:与院属派出单位有密切科研合作的国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和著名大学。 3. 留学期限和资助强度:团组中学术带头人/科研骨干一般为2个月,资助强度参照高级研究学者项目;高级技术人员/青年人才/管理人才3-6个月,资助强度参照访问学者项目。 (四)“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回访项目 1. 选派条件:根据“爱因斯坦” 讲席教授计划双方签署协议确定派遣的回访人员。 2. 留学期限:3个月或6个月。 3.资助强度:提供往返国际旅费、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参照“高级研究学者”项目。 三、申报办法及有关说明 1.“高级研究学者”项目我所科研人员须于2005年12月20前将材料报人教处,经审核评比后确定最终人选。 2.“访问学者”项目通过院海外人才信息网(http://www.castalents.ac.cn)“出国留学”栏目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按提示打印,申报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于2005年12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人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3.“成组配套”项目选派人选由各基地通过院海外人才信息网“出国留学”栏目组织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按提示打印,申报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另附团组详细书面报告,于2006年5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人教处,逾期不予受理。获得批准的“成组配套”项目团组应于2007年12月31日前派出。 4. “爱因斯坦”讲席教授计划回访项目由院预留名额,各计划执行单位单独申报,随报随批。 5. 纳入“高级研究学者”项目、“成组配套”项目院公费出国留学计划人员,需熟练使用外语进行交流。“访问学者”项目出国人员外语要求参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外语条件执行。 联系人:卢美英,电话:010-62572976,lmy@mail.ioa.ac.cn 声学所人教处 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