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在为人类创造巨大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同时,也可能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并挑战人类社会长期形成的社会伦理。”
“在科技界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科学精神淡漠、行为失范和社会责任感缺失等令人遗憾的现象。”
“当前,通过科学不端行为获取声望、职位和资源等方面的问题日趋严重,加强科学道德规范建设,保证科学的学术信誉,维护科学的社会声誉,已成为当前我国科技界的重要任务。”
以上内容,出自中国科学院《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在《宣言》中,科学家们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科技界现存的问题。克隆、停止生长……技术越发达,人类的传统伦理就越受到挑战。汉芯事件、一稿多投……当科技资金成倍上涨时,对于金钱、权力、名誉的欲望似乎也逐渐湮没了科学技术追求真理、造福人类的本意。
“科学研究是创造性的人类活动,只有建立在严格道德标准之上,在一个和谐的环境中才能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的学术生态”是中科院发布《宣言》和《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的初衷。
路甬祥说:“营造和谐的学术生态,需要制度规范,更需要端正科学理念。树立正确的科学价值观、端正科学理念、明确社会责任是构建和谐学术生态的根本问题。为引导广大科技人员树立正确的科学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恪守科学伦理和道德准则,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我国自然科学最高学术机构、国家科学技术方面最高咨询机构、自然科学和高技术综合研究发展中心,我院以学部和院部的名义向全社会宣示《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
仅有《宣言》和《意见》够吗?
在《宣言》中,很多表达值得人深思。例如在“科学精神”的阐述中,有这样一句话:“要求随时准备否定那些看似天经地义实则囿于认识局限的断言,接受那些看似离经叛道实则蕴含科学内涵的观点”。有人认为,用这句话来回应那些对中医药持否定态度的人再好不过了。发布会上,甚至有人开始猜测文中某些话是否有特定的含义。
当然,“对号入座”的理解有些狭隘。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说,《宣言》已经引起人们的反思,能够促使大家校正今后的行为。
可是,仅有这些就够了吗?有观点认为,应该制定科学道德的相关法律,把学术道德落实在法律条文中。最好还要像《刑法》量刑一样,把对各种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办法具体化。
在《意见》中,中科院明确了科学不端行为的内涵和认定标准。中科院党委副书记方新还透露,中科院也已经根据认定标准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处理办法,现已下发到中科院各个研究所。
路甬祥认为,我国法律在不断健全中,像剽窃等违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都会得到应有的惩罚。但科学更多涉及的还是道德问题,正本清源的方法还是树立正确的科学理念。他说:“大力弘扬科学精神,端正科学理念,强化科技工作者的自律意识,不断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促进科技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建设和谐学术生态,建设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我国科技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对《宣言》、《意见》的观点
张存浩(中国科学院院士):当前,国际和中国社会都正在迅猛地向前发展,科学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也正在高速增长,所以对于科学理念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从科学的价值、科学精神、科学道德准则以及科学的社会责任各方面来看,我们都有必要加以认真地梳理和提升。《宣言》把人们对于科学理念的认识全面地、明显地上升了一个层次,我作为一名老科学工作者感觉到有必要对《宣言》认真地学习和领会,以便在今后的科学实践中认真做到。
师昌绪(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面向全社会发布《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非常必要,也很及时,是净化科技界风气的需要。我特别赞成把“诚信守信”放在科学道德准则的首位。现在科技界存在着一些弄虚作假的现象,不诚信则科学无法发展。我认为科学工作者要海纳百川,要严于律己、平等待人,不能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别人,这点很重要。《宣言》中提到科学家要经常自我反省很重要,科学家也会犯错误,要敢于承认错误,敢于承担责任。此外,科学家也要见义勇为,作为科学工作者要讲真话,要对国家科技事业的发展承担起社会责任。
田静(中科院声学所所长、研究员):《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相关文件,目标明确,基本准则具体,有认定标准、有处理程序和办法、有组织落实措施,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实施后定能产生预期的效果,有效预防和遏制不良学风和科学不端行为的蔓延。
胡伟武(中科院计算所研究员):中科院发布《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对于全院的科研工作者,尤其是青年科研工作者自觉规范科研行为,克服科研中的浮躁情绪,提高科研素质和科研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我国的科研风气也能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认真学习后有三点体会比较深刻。
1.规范科研行为的关键是“唯实求真”,这和八荣八耻中“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是一致的。这方面青年科研工作者要向老一辈科学家学习。2.科研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科研修养,要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3.建议有关科研管理部门要不断通过体制创新完善科研评价体系和评审体系。合理的科研评价体系不能过于强调只有第一作者或第一获奖者才行,也不能过于强调数量而忽视质量,否则就容易引起科研中的浮躁情绪。此外,不能因为个别现象而丧失对科研人员的基本信任。(全文转载自2月27日光明日报 作者: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