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声学所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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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实验室:

接中国科学院大学通知(〔2012168号),2012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我所此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从目前在学的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中遴选,获得三好学生标兵称号的在学研究生自然获得。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学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基本评定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2012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3.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三、直博生通过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通过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硕博连读生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身份申请和奖励。

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按获评优秀学生时的身份进行奖励。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四、声学所有8个博士名额,5个硕士名额。

五、各实验室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挑选、推荐本实验室的候选人,各实验室可推荐候选人请见附件1。候选人须填写《声学所“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于12月12日前将纸质版及辅助材料(发表论文首页,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上交人教处,电子版发邮箱lh@mail.ioa.ac.cn

六、候选人准备5分钟PPT进行答辩(主要介绍自己的学业成绩),由评审委员会评审。12月12日前将PPT发到邮箱lh@mail.ioa.ac.cn,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七、答辩结束后,公示获奖人员名单。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八、联系方式:82547885 李辉

 

               人事教育处

20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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