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和声学所有关规定,我所2023年中期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三年级博士生、硕士生以及申请延期毕业的博士生、硕士。
二、考核时间和方式
中期考核由研究生部组织,分研究单元进行。考核时间为9月26日至10月14日。在组织本部门中期考核前,请将拟定的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考核时间、地点、以及考核组专家提前3天告知研究生部。
三、考核具体内容和要求
1.研究生部审核考核学生名单,符合要求的学生进行中期考核。
2.学生登录培养系统填写中期考核报告(学生名单见附件),并上报导师审核确认、填写意见同意后参加中期考核;考核结束后,学生需要在系统内自行选定考核秘书;考核秘书完成本单元同学中期考核中的考核专家考核意见的录入等工作。各研究单元教育秘书即为考核秘书。
3.研究生部将于10月19日前在系统中审核中期考核登记表。参加中期考核的同学于10月21日前从系统中打印审核后的《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专家签名后,和《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集中交至研究生部。
4.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应由至少3位同行专家组成,一般应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中期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5.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应由至少3位同行专家组成,应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中期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注: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百分制成绩中的86-100分、70-85分、60-69分和0-59分。
6.中期考核不合格者须参加第二次考核。
7.中期考核公开举行,提前3天在所内张贴公告。参加考核学生提前准备PPT,每人报告时间约10分钟。
特别提醒:1)不参加中期考核的同学,无法取得学位。 2)中期考核时间距离开题报告的时间间隔不少于半年,距离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3)学生需检查课程学分和社会实践学分是否符合要求。
附件:
1.《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中科院声学所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审批表》
3.《声学所博士研究生中期集中考核评价表》
4.《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5. 培养系统流程图—中期考核
6.《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实施细则(试行)》
7.《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实施细则(试行)》
8.《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加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规定(试行)》
9.《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加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的规定(试行)》
人力资源部研究生部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