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固定会议制的要求,中国科学院大学会议及各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将于2020年12月上旬举行,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正常进行,现将声学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学位申请人在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查重工作,并送审,查重前请各研究单元组织审阅。
查重前各研究单元组织审阅后,参加审阅的老师需要填写《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研究生研究单元预审评阅书》,学位申请人按照预审评阅书的意见修改后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查重。
论文查重需要带材料:《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研究生研究单元预审评阅书》、《中科院声学所学位论文初审情况汇总表》、国科大SEP系统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填写到科研成果页、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导师签字)和光盘版论文。
送审前需要提交研究生部资料:《中科院声学所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专家审核表》、《XX论文评阅书》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2. 研究单元组织学位申请人在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3. 答辩秘书在2020年11月23日前完成本研究单元学位申请人网上审核工作。
4. 学位申请人在2020年11月24日前完成培养系统、学位系统填报工作。
5. 研究生部在2020年11月27日前完成所有学位申请人的信息审核工作。
6. 学位申请人2020年11月27日前按照清单提交所有纸质材料。
7. 声学所2021年冬季学位会拟在2020年12月上旬举行。
二、论文答辩条件
满足下述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论文答辩:
1. 满足《中科院声学所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科研成果要求》。
2. 学位论文总体要求满足《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3. 学位论文撰写要求满足《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4. 毕业生准备材料请见《中科院声学所研究生答辩材料清单》。
从2018年冬季开始,凡申请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的学生,其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否则不受理其学位申请。署名标注顺序由其导师决定。本规定发布之前已获得的科研成果在学生申请学位时由各培养单位进行认定。声学所在2017年3月之后的成果需要标注“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建议声学所为第一署名单位。按照国科大最新要求专利可以不署名国科大。
特别提醒各位同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论文撰写,对于提交的论文国家相关部门会定期抽查。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须请导师审阅,并严格把关。
学位论文在送审前要到研究生部查重。
三、论文答辩组织
1. 论文答辩由各研究单元答辩秘书负责组织,答辩秘书统一由教育秘书兼任。
2. 答辩秘书规范请见《声学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工作须知》。
3. 具体操作请见《中科院声学所学位论文答辩操作指南》。
4. 答辩前3天须提交研究生部《声学所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专家审核表》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审核。
特别提醒:按照国科大的要求,已经退休的中科院系统内的博士生导师,不能作为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中的博导,但可作为专家。答辩专家组需要有所学位委员会成员参加。
答辩专家组,要严把论文质量,根据国科大相关要求,如果出现问题论文,需要调查作者是否按照答辩专家组意见修改。
四、网上系统信息和纸板材料审核
1. 学生本人须仔细审核系统中的学科专业、学分、必修环节、学术成果以及论文评阅人、答辩专家是否符合要求。
2. 答辩秘书需对本研究单元学生提交的网上学位信息及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材料等进行认真审核,保证上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特别注意:按照国科大最新要求刊出的文章或者文章接收函,须由导师在适当位置注明是核心、SCI收录或EI收录等字样,并签字确认。
导师、答辩秘书均应对学生网上材料和学位论文进行严格的非涉密审核。
五、注意事项
“学位管理”系统为生成系统,其中,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导师信息、课程学习信息及培养环节信息,分别由“学籍管理”、“教师管理”、“教务管理”和“培养管理”系统引入。如相关信息有误,需在对应引入系统进行更正。
近期系统中做的调整主要有:上传的接收函要导师签字;发表论文中SCI收录的刊物影响因子为必填项,由培养系统导入;系统中申请学位日期不再作为学生填报字段,而是系统自动按批次生成;系统从学籍系统引入照片,要按照学位信息上报要求格式和大小进行限制(图片尺寸宽110~390,高150~576、大小5K~200K、JPG格式);发表论文情况中增加SSCI收录的统计,由培养系统导入;前置学位一级学科的提示调整为“仅限前置最高学位为学术型博士、硕士学位时填写;前置最高学位为学士或专业学位硕士时不需填写”;专业学位学生的录取类别也改为从学籍系统同步数据,不再由学生填写。
学位系统的所有附件是通知提到的规章制度,以及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所需材料。相关表格最新版请查询国科大网站。
E-mail:edu@mail.ioa.ac.cn
论文答辩联系人:张老师 82547885
学籍档案联系人:苏老师 82547885
学位申请联系人:李老师 82547887
人力资源部 研究生部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