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2  作者: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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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科发人函字〔201885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以下简称“出国留学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材料要求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选派要求和办法详见《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

  (二)申请人须在项目受理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请认真查阅《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2)。

  二、重要说明及要求

  (一)凡有公派留学意愿、拟申请2019年度院公派留学计划的申请人(交流项目除外),需首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或博士后项目。申请2019年度院公派留学相应项目时,如未通过院科学教育服务中心提交国家公派留学申报相关材料的(即由高校或其他地方作为受理单位的)申请人,需补交申报国家公派留学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不提供材料视为不符合院公派留学基本申报条件。

  (二)2019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为当年1月,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0630日。

  (三)国家公派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同学科3位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及录取计划确定获资助人选。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的科研条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四)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时应符合《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的相关要求。申报时外语合格的申请人,录取后可直接派出;申报时外语不合格的,录取后外语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具体要求请认真查阅《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见附件3)。

  (五)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所涉及文件均可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进行查询。

  三、报送要求及时间

  请各部门突出对人才品德和政治立场的考核把关,注重推荐人选的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需由单位纪检监审部门出具推荐人选政治立场、科研诚信道德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说明。

  请各部门于201817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电子版发至zhangxinyue2018@mail.ioa.ac.cn邮箱。

  所有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请你单位严格把关。

  附件:

  1.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2.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3.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

  联 系 人:张馨月

  联系电话:82547884

  人力资源部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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