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研究单元及各位博士后: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自2010年起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即“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做好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8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派出单位办理进站手续。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三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五)能全职在港工作两年。
(六)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七)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八)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于1月25日在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上公布。
(二)个人申请:
经合作导师和所在部门同意的申请人填写《声学所“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附件1),提交所在部门。
(三)部门推荐:
由各部门组织推荐,并于2018年2月26日前统一将本部门的《声学所“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交到研究生部。
(四)下载并填写申报表:
申请人于2月10日至2月26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五)上报材料
申请人需将下述纸质申报材料合订本一式2份于2月26日前报送研究生部,装订要求为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相关电子版文件上传至申报系统。所需材料如下:
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2)。
2、身份及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除上述材料外,请申请人同时报送《香江学者计划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到邮箱edu@mail.ioa.ac.cn.
(六)研究生部汇总上报中科院人事局,由人事局上报全国博管办。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82547885
中科院声学所研究生部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