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研究单元:
接国科大通知,2015-2016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我所此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2015年入学的硕士及直博生参加国科大评选,其他在册研究生均参加我所本次评选。
二、评选名额:根据规定的选评比例,各研究单元“三好学生”人数按照在学人数的15%分配(不包括2015年入学的硕士和直博生)具体见《2016年研究单元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 全所“三好学生标兵”4人、“优秀学生干部”8人、 “优秀毕业生”5人。
三、评选原则: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及《中科院声学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见附件-院所评选标准)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保证评选工作严谨有序,评选过程公开透明,评选程序完整规范。
四、评选流程:
1.研究单元推荐
研究单元根据按比例分配的名额(见《2016年研究单元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按照评选原则的要求组织推荐“三好学生”候选人,形成候选人名单,并在本研究单元进行公示。
每个研究单元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1名“三好学生标兵” 候选人和1名“优秀毕业生” 候选人,“三好学生标兵” 候选人须在本次“三好学生”候选人的名单中产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2015-2016学期前须获得过“三好学生”称号。研究生会可推荐5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研究生部推荐的候选人要征得导师和所在研究单元同意。
2.管理部门评审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由人力资源部主要依据各研究单元以及研究生会推荐的候选人名单,组织讨论评议,形成拟上报名单。拟上报名单公示5天后,如无异议,上报国科大。
五、报送材料:
1.研究单元将推荐的候选人名单按顺序填写《声学所各研究单元优秀学生候选人名单》(附件2);
2.推荐的“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需分别填写《声学所三好学生标兵申请表》、《声学所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和《声学所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3-5),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包括成绩单、发表文章需附期刊封面和文章首页,科研成果附成果证明材料),“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须填写《声学所优秀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6)。
3.4月11日前,将上述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材料纸质版交人力资源部;附件2和附件6电子版发邮箱edu@mail.ioa.ac.cn。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82547885
人力资源部
20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