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夏季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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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固定会议制的要求,中国科学院大学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各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将于20156月下旬至7月上旬举行,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密论文备案及学位授予审核 

  今年夏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涉密论文需在325日前完成涉密论文备案工作,及时向研究生部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须由导师和研究单元负责人签字确认,之后再按要求办理后续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涉密论文备案工作的,将不再受理其涉密论文学位申请,夏季学位会将不按照涉密学位论文受理。 

  二、学位电子信息报送及注意事项 

  (一)学位管理系统信息上报 

  “学位管理”系统为生成系统,其中,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导师信息、课程学习信息及培养环节信息,分别由学籍管理教师管理教务管理培养管理系统引入。如相关信息有误,需在对应引入系统进行更正。 

  学生在学位管理系统需填报的信息如下: 

  1)学籍注册信息外的个人基本信息; 

  2)学位论文电子版(最终版),学位管理系统自动从培养管理系统引入学生在论文初审前上传的最后版本,如学生在学位初审后对论文进行了修改,需在学位管理系统重新上传。 

  学生须对本人的各项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按钮,提交至研究所教育管理部门。 

  (二)答辩组织 

  学位论文总体要求请见《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请见《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学位论文的科研成果要求请见《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科研成果要求》。 

  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要求等请见《中国科学院声学所研究生答辩材料清单》。 

  学位论文答辩组织请见《中科院声学所学位论文答辩操作指南》 

  (三)学位申报工作注意事项 

  1. 各答辩秘书需对本室学生提交的学位信息及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材料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学位申请人符合有效学习年限及有效申请学位时间;其学科专业类别与本人所学的学科专业一致;与本所现有的学科专业培养点一致,保证上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 各学生在数据上报后,请务必登录系统对学位信息进行复核,切勿出现遗漏情况。 

  3. 学位信息报送的截止时间为530日,学位管理系统申报权限将同时关闭,请提前答辩完毕,务必于此日期前将所有书面材料交至研究生部。逾期将不能参与本次学位授予审核,请研究单元按此进度作好相应的安排。 

  导师答辩秘书研究单元均应对学生网上材料和学位论文进行严格的非涉密审核。 

  三、学位答辩组织 

  学位答辩由答辩秘书负责组织工作。评阅和答辩专家等相关要求我所高于国科大要求,请务必按《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其中对评阅和答辩专家要求基本要求为: 

  论文评阅专家要求。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应聘请3-7名副研究员及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一名所外专家。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中应有一位来自企业或实际工作部门;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应聘请5-9名研究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博导占2/3以上,至少应有2名所外专家。 

  论文答辩专家要求。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具有副研究员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3-5人组成,须聘请至少一名所外专家。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硕士专业学位须有一位来自企业或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具有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5-7人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2/3,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并应有二至三位所外专家。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论文评阅人。 

  其中要求是导师的要求是在职导师。 

  答辩费用请按所务会议决定的新标准执行,将另行发邮件说明。 

  四、答辩秘书 

  研究单元学生答辩答辩秘书统一由教育秘书兼任。答辩秘书应责任心强、办事认真,答辩秘书应熟悉答辩流程及专业知识。答辩秘书规范请见《声学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工作须知》,具体答辩组织请见《中科院声学所学位论文答辩操作指南》,毕业生准备材料请见《中科院声学所研究生答辩材料清单》。答辩前须提交《声学所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专家审核表》。 

  五、毕业派遣 

  所内毕业典礼、毕业生欢送会、毕业生座谈会等预计在6月中旬召开,研究生院毕业典礼时间在7月中旬。所内毕业活动毕业生必须参加,研究生院活动留京学生必须参加。毕业生们据此时间提前做好邀请家属等安排。 

  毕业生派遣第一批预计在610日,需要第一批派遣的应在530前将签定的三方交到研究生部。其他批次的派遣每月会根据国科大毕分办时间安排进行,参加当年派遣的交三方时间截止时间到10月底。逾期不能按应届生派遣。 

  正式离所时间预计在6月下旬,具体日期将另行通知,7月停发研究生奖助金,请研究单元和学生据此安排好交接工作。毕业生不得提前离所,625日集中到各部门办理《声学所研究生离所手续单》 

  六、注意事项  

  导师、研究单元、答辩秘书需对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学位电子信息及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在审核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事项: 

  1、学位申请人的学科专业和类别应与我所现有的学科专业培养点一致。 

  2、学位申请人的学科专业应与本人所学的学科专业一致。 

  3、学位申请人应符合有效学习年限及有效申请学位时间。 

  4、学位的各项关键信息。 

  七、材料报送时间 

  书面材料及学位电子信息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530日,学位论文答辩均应早于此截止日期,逾期学位管理系统申报权限国科大学位办将关闭,不能参与本次学位授予审核,请各研究单元按此进度作好相应安排。 

  电子版材料请见:中国科学院大学首页 > 教育教学 > 规章制度 http://www.gucas.ac.cn/site/82?c=6;也可参见声学所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教育规章表格(有不符之处以国科大网站为准)。 

  E-mailedu@mail.ioa.ac.cn 

                                   

               人事教育处 

               201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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