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学位论文是为申请学位而撰写的学术论文,是评判学位申请者学术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学位申请者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为规范和统一我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现将我所2013年毕业生学位论文撰写情况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验室内部中期考核部分
三年级博士生和硕士生(包括前届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均需参加实验室内部中期考核。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实验室内部中期考核时间截止到10月19日;
2、各实验室于10月19日前将《中科院声学所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人教处;
3、未参加此次中期考核的同学须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延期毕业为2013年以后毕业;
4、中期考核之前到人教处领取海报,提前3天在所内张贴公告。报告会应欢迎感兴趣的职工、研究生旁听,积极营造学术交流氛围。
二、博士中期所级集中考核部分
实验室内部中期考核通过的博士生须参加所级集中考核,考核组将由学位委员及各实验室主任组成。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集中考核按学科组分组进行,时间拟定于2011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答辩时请相关导师到场;
2、各位博士生按公布顺序作报告,提前30分钟到场做准备。每人时间为15分钟(报告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电子版PPT请携带到会场提前拷贝。报告顺序将于答辩前张贴公告;
3、考核以百分计,平均分75以上且2/3以上评委给分在75分以上为合格,否则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将延期毕业,导师重新安排开题或调整研究方向;
4、欢迎相关专业低年级学生旁听。
三、中期考核相关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
-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 《中科院声学所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审批表》
- 《中科院声学所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 《中科院声学所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
- 《中科院声学所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
- 《声学所博士研究生中期集中考核评价表》
人 教 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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