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学所2009-2010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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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学所2009-2010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院发学字〔200665号)、《中科院声学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规定,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将于近期开展本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一年级硕士参加研究生院评选,其他在册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根据规定的选评比例,我所可申报“三好学生”53人,“优秀学生干部”6人,“三好学生标兵”5人,“优秀毕业生”3人。

三、评选原则: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及《中科院声学所优秀学生评选实施细则》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保证评选工作严谨有序,评选过程公开透明,评选程序完整规范。

四、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的评选首先由各实验室对照评选条件。在认真总结以往成绩的基础上,按照各实验室人数评选推荐不超过15%的“三好学生”初步人选。具体比例分配请见附表。实验室在评选时须充分考虑研究生学习成绩、申请奖学金情况、发表论文情况、工作表现情况、社会工作参与情况、同学同事关系融洽情况进行德智体综合考虑,对结果要对本室学生进行公示。

2.“三好学生标兵” 、“优秀毕业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人教处召开各研究生会学生代表会议,参考三好学生名单,按照相应比例进行评选。“三好学生标兵”结合在学表现、申请奖学金情况进行评选;“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人数的5%比例推荐初步人选,博士优秀毕业生人选优先考虑中期考核排名告前人员,硕士参考平时表现及就业情况进行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包含有:各班班委成员(硕士班由一年级班委延续)、所研究生会成员、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书记、学生社团负责人等。

五、评选组织:优秀学生评选工作是在声学所学位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人教处具体组织和实施。

六、时间安排:

1420前,各实验室评选推荐并报送“三好学生”名单。其他优秀称号每实验室可根据情况报1名,也可不报,初步人选报送人教处(附表)。

2420-4月24由人教处广泛征求意见,并报所学位委员会进行初审。

3424-4月29研究生教育网页上进行公示。

4430日前将评选和推荐名单报中科院研究生院备案、审批。

联系人:卢美英,张云鹏,62572976ypzhang@mail.ioa.ac.cn

                              人事教育处

20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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