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文化活动 办事流程 常见问题解答 友情链接 声学所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老网站 >> 专题 >> 计生专版 >> 办事流程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所需材料告知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4    【字号:

1、《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一式两份)

2、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3、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

4、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首页、信息页)

5、申请人为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父母户籍地为北京市,需提供本市存档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申请人父母户籍地为外省市,需提供外省市区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6、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7、个人婚育情况承诺(声明)书(本人填写)

其他特殊情况提交材料如下:

1、再婚的夫妻,需提供双方历次离婚证(首页、信息页)及加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专用查档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户籍地为外省市的,需提供户籍地区(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第二子女已出生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其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注:请退回《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咨询电话:82619657 62589721

办公地点:海淀区海中市场四层计生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您可以登陆中关村街道计生服务网站下载相关表格:www.lovelif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