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廉政谈话制度要求,所党委书记张春华于1月19日同2015年以来新任职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介绍了廉政谈话的制度依据、目的和意义,并对新任领导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
张书记指出,进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个必要环节,既是对新提拔干部的教育和提醒,也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他指出,新任领导干部一是要认清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时刻保持头脑清晰,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做好科技创新和服务保障工作;二是要践行“科学管理、依法治所”的管理理念,注重调查研究、树立服务意识,恪尽职守、多做贡献;三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以用权,干净做人、踏实做事,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本部门的管理服务工作。
新任领导干部就如何增强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作了发言,他们均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遵纪守法,把纪律挺在前面,严于律己、虚心接受监督,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