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1日下午,财务处在多功能厅举办了全所财务管理办法宣贯会,各实验室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报销经办的相关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我所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财务处依据中央相应文件精神,于近期先后修订了《中科院声学所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财务结算管理规定》并已经所务会议批准施行。
李红廉处长针对三项新出台的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在财务报销的新要求和办理业务的新流程方面做了重点的讲解,并现场解答了参会人员提出的相关疑问。通过此次会议,为全所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