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在上海分院、浙江省和嘉兴市有关领导的陪同下视察了中科院嘉兴技术转移中心。路院长视察了中心的建设基地、临时办公地点和实验室,听取了有关研究所在嘉兴开展合作项目情况的汇报,并与浙江省及嘉兴市有关领导、中科院有关所领导和科技人员进行了座谈。
自2004年11月中科院与嘉兴市政府签署了共建中科院嘉兴中心协议以来,已有包括声学所在内的6个研究所的分中心在嘉兴中心完成注册,中心在基本建设、项目合作和机制探索等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进展。其中声学所分中心的建设,是在所领导班子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进行的,田静所长和主管副所长居琦同志多次亲临现场,亲自与当地政府及企业沟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规划学科和技术发展方向,调动所本部和东海站的相关技术人员和科研成果,在很短的时间内理清了发展思路,明确了目标,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建立了实质性的合作关系。
路院长参观视察了声学所分中心正在进行的产业化项目,听取了田静所长关于分中心发展方向、与当地的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和人员队伍准备情况的介绍,饶有兴致地与技术人员讨论了部分转化产品的潜在市场。特别是当向路院长了解到分中心前一天刚与嘉兴地区的电声龙头企业新嘉联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共同组建“新媒体电声器件联合实验室”的情况后,高兴地向嘉兴市长称赞这种模式不错,通过联合实验室既可以解决企业的问题和需求,又可以不断开发出新的成果,同时为企业培养高科技人才。
路院长对中心建设进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成果转移中的利益分配、体制机制、合作模式、人才队伍建设等作出了具体的指示,并强调指出,中科院与嘉兴市共建中科院嘉兴中心,这既是地方经济建设、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中科院自身的改革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的需要,是知识创新工程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需要,中心的建设需要中科院、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路院长要求,嘉兴中心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探索运行体制机制,制定符合规律的制度和规范,正确处理与企业、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的利益关系,努力把中科院嘉兴中心建设成为院地合作的典范之一。
正在嘉兴开展分中心业务洽谈工作的声学所居琦副所长(中科院嘉兴中心声学所分中心理事长)、东海站冯海泓站长(分中心主任)和李晓东研究员(分中心顾问)等共同参加了分中心近期工作汇报,并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中科院嘉兴中心声学所分中心)